當前報章為 第20171002號
2017年10月02日
星期一
羅志堅:日後工作更警惕 民署稽查涉違法違規無關主管
2017-10-02
【本報訊】廉署揭發兩名民署道路渠務部的稽查人員濫權謀私,時任道路渠務部長的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回應稱,對事件感到很傷心,日後相關工作會更警惕。雖多名稽查涉違法違規,但他們未發現相關上司主管有問題要負責。
繼年中的審計報告後,接獲投訴的廉署再查出民署道路工程稽查有問題。擔任近十年道路處處長、七年道路渠務部部長的羅志堅昨說,雖採取許多措施讓工作程序、規範化,但始終工作還是靠人去做,有同事以職務之便做出不規則的行為,他對此感到很傷心,而在往後工作,他會更加警惕這方面的情況。
涉案兩名稽查正是因審計報告而接受紀律程序中的八名稽查裡面。對於會否有更多人牽涉其中,羅志堅表示,目前看不到有關情況,畢竟稽查的工作是監督性質,如工程施工有否遵守准照要求,並無審批、否決權,「個權力唔係大家想像中咁大」。
專營公司沒反映有被刁難索利
羅志堅續謂,若以今次涉案稽查是以刁難的方式去向施工單位索取利益的情況而言,民署是一直與開展眾多道路工程的專營公司有溝通渠道,多年來對方都未有反映過有這樣的狀況。
被問到逾半稽查(年中十人、目前十六人)有問題,其直屬上司是否沒有責任、需否也接受內部調查?羅志堅答道,這已內部調查、審查過,未發現相關人士有問題,並指之前審計署的全面調查也沒提及和發現有主管人員有一些狀況。
翻查審計報告,當時審計署批評,民署在工程監督方面長期放任不管,讓前線稽查自行安排和決定,毫無規範、錯漏頻生,其領導主管對於種種亂象視若無睹,在審計前並未及時發現有問題。
至於其餘六名沒涉案但紀律程序中的情況,羅指,他們主要是工作有瑕疵,包括工作紀錄不完整,正調查是否故意行為。他補充,由於現時每年約二千項工程,稽查工作量較大,工作性質較複雜,工作強度和壓力與日俱增,且人手緊絀、人員流動亦較大,故工作可能、間中是會有一些問題。
陳司:涉嫌非可斷定違法違規
對於有八稽查涉違法違規,同場的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認為,開展紀律程序最終不一定確定違規,又相信各階段人員都有其管理責任,她們會透過制度建設去盡量做好人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