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901號
2016年09月01日
星期四
政法區紙上談兵 工務局懶懶閒
2016-09-01
【本報訊】審計報告披露,工務局早於二零零六年已參與政法區的規劃研究工作,在過程中大部分時間均屬於主導角色。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國務院批覆確立新城區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實地審計期間已超過六年,政法區仍未開展具體建設。
二零零六年三月,外港新填海區 (於二零零九年開始稱為政法區) 由跨部門組成的「體育、社會及公益設備工作小組」負責規劃研究,工務局局長是小組協調員。同年十二月,由於工務局的上級指示外港新填海區規劃有重大改動,但未落實最終改動,設計因而停頓。
二零零八年九月,相關工作重啟,並交由建設辦負責。不足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工務局的上級指示新成立一個跨部門小組負責 (工務局高級技術員為小組組長)。小組認為,應中止早前由建設辦進行的研究項目,另外立項進行研究。外港新填海區在往後改稱為政法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澳門填海造地,位於新城 B 區的政法區得到確立。
二零一一年,跨部門小組負責的政法區規劃研究基本完成,但由於當時已開展新城區總體規劃的公眾諮詢,故工務局認為政法區需要待新城區總體規劃完成後才可開展後續工作,有關建議亦得到運輸工務司司長同意。工務局表示,政法區的研究結果會納入在整個新城區規劃研究當中作為參考依據。
二零一五年一月及十月,工務局回函建設辦指出,由於現正就新城總體規劃第三階段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進行整理及分析,因此仍未能確定該區總體規劃方案會否作出調整,故需暫緩發出政法區的規劃條件圖。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實地審計期間,政法區的建設工作仍然暫緩。
審計報告指出,根據新城區總體規劃的研究結果,建設政法區之目的,除解決辦公地點不穩定、租賃辦公室支出龐大等問題外,亦著重改善政法機關於私人商廈辦公影響部門莊嚴形象,以及押送嫌犯及囚犯時影響市民人身安全的情況,因此,政法區的建設必須盡快完成,才能有效達致上述目的。
至今,政法機關依然需要在私人商廈運作,產生諸多不便。更甚的是,根據工務局的安排,政法區仍要等待整個新城區規劃完成才可繼續推行,往後尚需時數年進行詳細規劃、圖則編製、建造工程等工作,至今仍未有具體落實的時間表,既無法回應當初建設政法區之目的,亦未能有效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