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93號
2026年01月20日
星期二
拆卸低風險非法工程
擬免准照亦無須預先通知
2026-01-20
【本報訊】政府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建議實用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的工程預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預先准照申請,如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工程可於翌日展開。法案亦建議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可獲豁免發給准照,亦無須提交預先通知。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實用面積不逾百二米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工程等預先通知及申請將獲即時接納翌日開工
法案建議,實用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的工程預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預先准照申請,如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將獲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及發出工程預先准照,工程可於翌日展開。而為確保電子方式操作的可靠性,法案就提供不實或錯誤資料新增相應罰則。
法案也建議擴大豁免發給准照的適用範圍,包括負責營運機場、公共客運碼頭或輕軌系統的實體在該等設施進行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無須申請發給准照;公共部門在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或臨時緩衝區內進行工程,亦無須發給工程准照,但不影響該等工程仍須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
為鼓勵市民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法案建議該等工程除獲豁免發給准照外,亦無須提交預先通知。此外,亦擴大了關於自願遵守的適用範圍。
風險較低非法工程包括三大類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類:樓宇外牆立面最高點離地距離不超過九米的工程,預計拆卸施工期限不超過五日的工程,以及規模不大、複雜性較低的工程。
法案亦有其他修改,包括:對部分關於都市建築物合法性監督措施、處罰及通知方式的條文作出調整,以提升執法效率。因應市政署為樓宇發出門牌的職能將併入土地工務局,法案建議新增關於門牌的發出、補發及安裝的條文。
此外,由於已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的建築工程規劃條件是以詳細規劃摘錄發出,而非規劃條件圖,法案建議按此修改《城市規劃法》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