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定價施行細則草案

行會完成討論

2025-08-21

郭日海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轉讓定價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為防止及堵塞跨國企業濫用轉讓定價以規避稅務責任,落實二○二四年修改《所得補充稅規章》中有關轉讓定價的規範,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以保障澳門特區稅基,同時履行作為「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成員的國際義務,使本澳的稅務制度與國際標準趨同,提升稅制的透明度及公平性。

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澳門的納稅主體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的關聯方進行交易時,必須遵守獨立交易原則。同時,對關聯關係概念作出清晰界定。

二、訂定有關可比性分析程序、轉讓定價方法、計稅依據調整及受控交易申報,並對備存及提交轉讓定價文件作細則性規定。

三、為降低跨國企業因轉讓定價帶來的不確定性及合規風險,法規參照國際標準,引入預約定價安排制度,允許納稅主體就受控交易的價格預先向財政局申請確定,同時明確規範有關預約定價安排的申請、簽訂、執行及監管等程序。

財政局代副局長郭日海表示,轉讓定價針對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澳門的分公司,涉及大額的境外關聯交易的納稅人;目前未有確實的納稅人數目種類,但知道知名高端品牌的零售行業有轉讓定價關聯交易。

郭日海指出,轉讓定價的標準在海外實施多年,在外地的母公司要求澳門的分公司採取轉讓定價的標準。本澳推行轉讓定價的標準,對於現有行業影響不大,亦對本澳納稅和稅收情況不會有很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