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的一般規定》明年生效

防澇標準提升至五十年一遇

再生水服務範圍內新建樓宇須鋪再生水管網

2025-08-21

黎永亮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名為《供排水的一般規定》的法規將於明年生效。法規規定供排水系統的核心框架和再生水的使用,包括在再生水公共配水服務範圍內的新建樓宇須鋪設再生水管網。另外,新法規的防澇標準將提升至五十年一遇。

行政會完成討論《供排水的一般規定》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二○二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而有關再生水的規定則自二○二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鑑於現行《澳門供排水規章》生效逾二十八年和都市規模日益擴大,有必要完善和提高本澳供水、排水設施的技術條件,以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同時,為落實特區政府發展再生水的施政目標,須對再生水作出規範。為此,特區政府制定這份法規。

法規規定供排水系統的核心框架和再生水的使用,包括在再生水公共配水服務範圍內的新建樓宇須鋪設再生水管網。關於供排水系統的設計、安裝和運作,設備和設施物料質量要求的技術規範,以及再生水的具體安排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再生水的服務範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準則是再生水容易到達的新區。路環再生水廠將在二○二六年第一季進入第一階段投產,再生水將可進入石排灣公屋群、澳門大學校園,而再生水的服務範圍將會逐步擴展,新城A區的樓宇亦已配置再生水管網。

黎永亮也提及,已建成樓宇或位於舊區的樓宇難以加裝再生水管網,因為涉及另一套供水系統。

另外,鑑於氹仔已經出現排水問題,有傳媒關注《供排水的一般規定》如何完善和提高排水設施的技術條件。黎永亮回應時表示,《供排水的一般規定》的重現週期由現時的二十年一遇提升到五十年一遇,希望可以應對更大降雨量;而重現週期的曲線是根據過去七十年的資料來更新。

翻閱一九九六年制訂的現行《澳門供排水規章》規定,進行有關雨水排放之研究工作時,應採用強度——歷時——頻率曲線,該等曲線可提供在不同歷時及不同重現周期中降雨最大平均強度之數值。所考慮之歷時是相當於集流時間之時期,而集流時間則為流入時間與流過時間之總計。

《澳門供排水規章》也規定,一個雨水排放網路所考慮之重現周期應根據計算降雨量所對預防氾濫必須作出之投資與當超過該降雨量時所引致之損害進行比較分析而定出。十年之重現周期是較為常用,此數值在有合理情況下可增至二十或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