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盡早收回

2018-09-06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相信,政府應不會及早收回閒置逾二十一年的「海洋世界」用地,待批給達二十五年才宣告批給失效。對於與批給相關的、屬於公用的土地被佔用,吳國昌提出,政府應盡早按一貫程序收回,否則,要向社會清楚解釋原因。

吳國昌料政府等埋廿五年期

面積逾十三萬四千平方米的「海洋世界」用地,批出超過二十一年,卻未見建設。政府卻沒有收回批地,僅聲稱「跟進處理中」。直選議員吳國昌相信,政府應該等待批給達二十五年 ── 即二零二二年才會收回用地。他認為,反正達到二十五年收回批地,政府都要面對承批人的訴訟,倒不如盡早收回。

雖然,《土地法》規定,在利用期內未能完成建設,若可歸責承批人,應該科處罰款,甚至收回土地,但是,政府始終不公布有否執罰。吳國昌估計,承批人應定期提交不切實際的計劃,這是政府不可能予以批准。若雙方不斷重覆信來信往的動作,或許難以判定可以歸責承批人而執罰。至於,政府是否可以處罰而沒有執法,這而要由廉署介入調查。

現屆政府不會有動作

吳國昌估計,政府現在不收回「海洋世界」用地的原因之一,是本澳的首長由小圈子選出,這有別於政黨政治,無需理會延續的問題。而且,就算現在收回批地,都趕不及在現屆政府結束時建成任何公共設施,這如同沒有政績,當然不會有任何動作。他也重申,若《土地法》被修改,即容許不收回批出達二十五年而不發展的土地,「海洋世界」用地將不知何時才能收回。

另外,按照批地合同,有一區域不屬於「海洋世界」用地,但屬於政府官地,承批人需鋪設道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然而,上述區域已被用於放置建築器械等。吳國昌表示,政府不用等到二零二二年,應盡早按照一貫程序,收回被佔用的官地,否則,要向社會清楚解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