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勿讓惡法搶地

2018-08-08

【本報訊】近期又有言論強勢批評《土地法》欠缺歸責條款,並且要求修法。《論盡媒體》報道,直選議員吳國昌反對修改《土地法》。(https://goo.gl/GFyqYV) 他指出,廿五年的臨時批給期是「死線」,到期但未完成發展的批地,政府必須收回,全世界都是這樣處理。即使要修法,亦只適用於未批給的土地,否則,就是明顯的利益輸送,容讓強盜透過惡法搶地。

吳國昌指出,新舊《土地法》都一樣,廿五年的臨時批給期是「死線」,到期而未能完成發展的批地,必須收回,當中不涉及歸責條款。發展利用期則是「活線」,一般是批出土地後首五、六年。若發展商未能在這期間完成發展,就要討論當中的歸責問題。如果證實是發展商責任,政府有權收回土地;如果是政府的責任,則可以延續發展利用期。

有傳行政長官崔世安將啟動修改《土地法》的程序。吳國昌認為,若果崔世安同意啟動修法程序,且涉及已批出的土地,足見他已不是代表政府,而是權貴圈的一份子。續說:「在下台前臨時想出惡法搶土地資源,搶公共利益。市民當然不能接受,特首亦不應該是這樣的。下一屆候選 / 候任特首都要注意,一個如此不正常的政治壓力是非常過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