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901號
2017年09月01日
星期五
特區公報
2017-09-01
前日出版的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一項法律、一項行政命令及一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15/2017號法律《預算綱要法》,該法是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編製、審核、通過、執行、修改、決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編製及審議的原則及規則,並訂定公共會計、預算監察及責任的制度。其目的旨在規範公共收支,提高預算透明度,加強預算的控制及監察,從而達到適當運用公共財政資源的目的。而該法的適用範圍為﹕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包括非自治部門、行政自治部門,以及自治部門及機構的預算;二、財政預算所載的獨立章目。該法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87/2017號行政命令,訂定農曆九月初九為長者日,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7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發行並流通以「蓮花」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此外,本期公報亦印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公佈了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並自公佈後滿一年起生效。該法的標的及範圍包括﹕一、訂定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二、分層建築物的管理,包括一切旨在促進及規範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使用、收益、安全、保存及改良的行為,亦包括按本法律規定屬於分層建築物各機關職責範圍的其他行為;三、訂定的制度不影響特別制度的適用,尤其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的規定而建造的樓宇的管理制度。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