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901號
2017年09月01日
星期五
「粉紅愛民」退選
2017-09-01
【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收到第五組候選名單「粉紅愛民」提出退選申請,將會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第45條及第46條的規定,進行審視及跟進有關程序。
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第66條第6款規定,不論任何原因,經公開抽籤分配序號後,候選名單退選或失去資格,均不影響其他名單經公開抽籤獲得的序號。
另外,《立法會選舉法》第120條規定,在已放棄競選的名單的相應方格內填劃,屬於廢票。
候選名單舉辦活動或遊行如佔用道路須向相關部門申請
△因應即將進入競選宣傳期,選管會提醒各候選名單在進行競選活動或其他活動時,如涉及佔用公共道路和臨時交通措施,須向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申請,相關部門會按照社會秩序及交通安全等原則,作出綜合考慮及跟進處理。
另外,候選名單在競選活動期內,如在公共或向公眾開放的地方進行集會、聚會、示威或遊行,須通知民政總署,並交由相關部門按照實際情況,包括上述的社會秩序及交通安全等因素,作出安排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