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826號
2017年08月26日
星期六
『太陽花』辱警判無罪台社會嘩然
2017-08-26
【香港中通社8月25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芍苓)針對“太陽花”學運成員洪崇晏等4人,於2014年4月11日號召群眾包圍臺北中正一警分局一案,台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洪是“善意”的合理評論,屬言論自由範圍,24日改判其無罪。對此判決,基層員警一片嘩然。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更痛批“這才是真正的王八蛋判決”。
2014年3月,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先是大批學生與公民團體於3月18日佔領“立法院”,以阻擋“立法院”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審議;接續3月23日,“太陽花”學運參與者攻佔“行政院”;4月11日,洪崇晏等人又號召群眾以“路過”方式,在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前喊口號,抗議警方驅離公投盟的集會遊行,並數次辱罵分局長方仰寧“無恥”、 “下賤、下流”。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將洪男依侮辱公署罪判處拘役55天。
不過,去年“520”民進黨蔡英文正式上臺,“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發出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簽署向“太陽花”學運參與者撤告。
對於24日的判決,有資深檢察官指出本案一、二審法官見解不同調,再次證明“台灣法官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有媒體指出,台高等法院也“看風向判案”,把洪崇晏等4人改判無罪。輿論慨嘆,有蔡英文、林全做“太陽花”的後盾,全台警員又是誰來做他們的靠山呢?
針對洪崇晏辱警案獲判無罪,臺北市部分高階警官直說內心不是滋味,慨歎“員警的脊樑都被打斷了”。更有警員不平地說,“太陽花”時期,許多警員遭民眾攻擊受傷,到現在也沒完全抓到施暴者究責,而“行政院長”林全上臺後,馬上對學生攻陷行政院一案撤告,員警卻背上施暴者的身份吃上官司,成為罪人。
對此,有網友呼應員警說,“反年改”(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抗議,黨政軍都說要嚴辦,怎侮辱員警原來是言論自由?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指出,讓暴民辱罵員警還無罪,這分明是看風向辦案。全台人民都應該向作出此離譜判決的法官怒吼“辱警判無罪、我覺得不行”。
洪孟楷更指出,直到現在,方仰寧局長及其他當時執法員警仍被法律訴訟纏身,三不五時需親跑法院,嚴重影響生活。“執法者官司纏身、辱罵警者無罪放”。洪孟楷怒批“這才是真正的王八蛋判決!”
國民黨立委楊鎮浯辦公室主任黃子哲諷刺,原來不僅民進黨政府會“髮夾彎”,台灣司法的“法”夾彎,也不遑多讓。
黃子哲直言,如果這樣的譙(辱罵)警無罪,以後是不是任何抗議團體的成員,都可以同樣引用這個判決,肆無忌憚地用粗話飆罵警方?司法為了學運分子開了可譙警的綠燈,最難堪莫過於員警,他們的人格與尊嚴,從此就輕易地被踐踏與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