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826號
2017年08月26日
星期六
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法院宣判無罪
2017-08-26
【香港中通社8月25日電】臺北消息: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審理,25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台灣地區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2013年偵辦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
臺北地檢署認定,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接收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有關特偵組偵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在官邸洩漏偵查中秘密事項、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前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兩人。此外,馬英九在2013年9月4日,涉嫌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
馬英九2017年3月14日被依洩密、教唆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名提起公訴。
該案自4月14日首度開庭,至7月7日辯論終結,前後六度開庭審理,臺北地方法院8月25日下午作出宣判,馬英九依法行使領導人行政特權,因此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轉述馬英九個人看法表示,這次判決,不只是攸關他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法律上領導人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領導人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執政,更希望大家的法律理念與台灣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