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假與強制假疊假補償納入修法框架

2016-10-25

【本報訊】現行《勞動關係法》.中規定僱員一年可享十天強制假期,但對週假與強制假疊假問題未有規範需要作補償。坊間及工聯早已對週假與強制假補償作出修法的呼聲,政府一直未有修法。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事宜已被納入修法框架內。議員除批評政府立法拖以外,勞、資雙方議員對僱員福利問題再次對立,商界議員認為應考慮中小企承受能力。勞方希望僱員十天強制假休假不被剝削。

議員林香生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僱員每一曆年計有五十二天的每週休假日、十天的強制性假,以及六天年假的休假日,三者合計每一僱員至少應享有六十八天法定假期。然而,不少僱員反映因其每週休息日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甚至有僱主刻意將每週休息日安排在強制性假期重疊,令員工應享有法定假期的天數有所減少。明年有三日強制性假期與週日重疊,社會對設立每週休息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的補假規定訴求強烈。年前特區政府啟動了修繕《 勞動關係法》 程序, 且已交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進行諮詢。當局何時會就這部分的內容完成修法程序,提出法案進行立法?議員李靜儀批評,在涉及勞資的法律上,政府往往不作決定,甚至將責推至社協,最終任由勞資雙方意見爭持而不作平衡,只往社會發表意見而作了決,批評政府做法只是推以及拖。

在週假與強制假重疊問題上,她指,社會早已有共識希望能補償,以及其修法重要性,尤其指出,每年十天強制假期並非遇上週假時僱主有額外的支出,而是十天是法律上僱員應有可以享受的假期,希望當局能早日修法。關翠杏也指,僱員每年享十天強制假是法律權利,只是當初在立法時,沒有處理週假與強制假重疊問題。既然政府及社協對此有共識,希望政府能完善法律。

勞工界別議員希望完善法律,保障僱員十天強制假和週假休假權不受剝削,商界議員將之扯到中小企經營身上。議員高開賢指,會增加營運成本,商界加價,羊毛出自羊身上。市民及社會能承受到幾多經營成本上升?價格上升?又指,成本不斷上漲,最終可能會迫使商鋪結業。

黃志雄指,去年勞工事務局已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會議上,向勞資雙方代表介紹《勞動關係法》的修法框架並進行了討論及收集意見。亦曾舉辦修法構思講解會藉以廣泛收集勞資雙方和業界的意見。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事宜已被納入修法框架內。現時,社會上對男士有薪侍產假及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等事項優先進行修訂比較有共識,雖然亦存在爭議,政府會努力做好相關的研究工作,考慮勞資雙方意見、社會及經濟狀況,爭取盡早就具迫切性的事項進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