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317號
2016年03月17日
星期四
加思欄兵營內部拆建?
2016-03-17
【本報訊】有消息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擴建工程 (第二期),將會把加思欄兵營的內部拆清。記者昨早向文化局局長吳衛鳴確認這消息。吳衛鳴表示,文化局沒有再收到第二期擴建的訴求,「故不用討論這個問題」。他也指出,之前,保安當局的領導滿意第一期的成效,認為已經基本滿足需要,故可能不需展開第二期工程。
不過,記者昨日前往加思欄兵營,發現有工程正在進行中,看來涉及拆卸地下和一樓之間的天花,並且加設金屬支架。《論盡媒體》已就這情況向保安局當局查詢,直至截稿時仍未有回覆。加思欄 (聖方濟各堡壘及圍牆) 早已評定為「紀念物」,受到法律的保障。昨日,吳衛鳴也表示,已評定為文物的炮台牆體、建築物、古樹全應受到嚴格保護。
透過網上搜尋的「頁庫存檔」找到的工務局網頁 (可能已刪除) 顯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擴建工程範圍分為「A 區」、「B 區」、「C 區」。第二期包括「B 區」、「C 區」。
「B區」的建築面積約為三千二百八十平方米,最高部份樓高四層,其內設施包括室內射擊場、辦公區、儲藏空間及預留發展空間供事務局日後使用。而「C區」計劃拆卸現有粉紅色兩層建築物後,興建一幢三層高的新建築物,新建築物地面層設有行車通道及園林綠化區;一樓設有維修設備儲存室及系統管理辦公區;二樓設有網絡資訊設備室、會議室、備用空間及一條連貫舊大樓的行人天橋。
不過,仍未見到加思欄工程的規劃條件圖或街道準線圖。對此,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政府不可能承諾所有工程都申請規劃條件圖,並經城規會討論。他舉例,如在市心中興建寫字樓就不用申請。反問:「你覺得要上來 (城規會) 咩?」羅立文又對提問的記者說:對政府要有「小小信心」。
另外,有意見提出,加思欄傳染病大樓選址旁邊的舊城牆遺跡若被列入法定文物保護清單,應依法設置緩衝區,故不宜拆卸現有的葡式小屋來興建大樓。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山頂醫院已答應預留空間,讓市民和遊客欣賞舊城牆遺跡,那空間應該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