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202號
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工務司部門不增公車
2016-02-02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在立法會表示,直至二零一五年,政府部門街道留用車位共有三百五十個,其中運輸工務範疇佔二十一個。他已指示屬下部門減少以及善用留用車位。
「我要求轄下的局長:盡量減少政府車輛。我就職至今,屬下部門不可以增車。」羅立文也表示,早前向其他司長反映,立法會提出削減公車使用公共停車場車位。
咪錶位違泊考慮增罰金
羅立文指出,政府認同現行《公共服務泊車規章》中車輛違泊咪錶泊車位的罰則確實較低,考慮著手檢視及調升罰金,提高阻嚇力度。另外,已計劃調升移走車輛及存放車輛等費用,爭取今年第二季定案。
另外,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地下一層原屬商業用途,現全部改為停泊電單車,但是,使用率長期不足四成。有意見提出,把該層改為停泊汽車。羅立文表示,該樓層不能承受停泊汽車所造成的壓力。
加強檢控違泊電單車
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陳民德表示,不是很多人使用停車場的電單車合法泊位,因此,該局會加強檢控在公共地方違泊的電單車車主。他補充,去年,在公共地方違泊的檢控約十八萬五千多宗,即每月約有一萬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