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為追債誣告『債仔』強姦

2025-11-26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借出十萬元予一名初相識內地男子後,因對方失去聯絡無法收回,竟向司警報案訛稱被債仔強姦,圖利用警方尋獲債仔。惟司警調查後發現女子虛構被強姦,將之拘控。

涉案女子姓沈、卅三歲、報稱無業。案情指,本月二十日,沈某在賭場結識一名內地男子,雙方合作賭博,由沈某出資四萬元作為賭本,輸贏平分,結果輸清,即男子欠沈某二萬元。

之後沈某主動借出十萬元給男子翻本,雙方協定贏錢後連同一萬元利息合共還款十三萬元。經過兩天的「搏殺」後,最終借款亦全數輸光。

二人隨後一同前往沈某登記租住的路氹某酒店房間商討還款事宜,期間二人還發生性行為,事後男子簽署了十三萬港元的借據,但其後男子不知所終,沈某未能聯絡對方討債,遂於本月廿三日下午向司警報案,訛稱在酒店房間遭對方強姦,圖利用警方尋獲債仔。

司警調查發現,沈某口供存在諸多疑點,且經法醫檢查確認,其身上並無任何抵抗傷痕,遂以涉嫌觸犯誣告罪及為賭博的不法借貸罪將之拘控,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