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814號
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路環農地安置格力犬 民署派員視察認較私人物業安置方案優勝
2018-08-14
【本報訊】逸園高調宣布在北安成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後,被傳媒揭露該地段不能飼養大批犬隻。逸園便提出家居飼養,因而獲得民署批准延遲領回留在狗房的格力犬,可免立即罰款逾五千萬元。上星期,逸園又向民署提出新方案 ── 使用一幅路環的農地安置格力犬。
七月三十一日,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逸園) 突然向民署提出家居飼養計劃,將以十一個私人物業作為安置格力犬的場所。民署認為上述計劃具可行性,決定許可逸園延後六十天才領回留在狗場的五百多隻格力犬,不用立即罰款逾五千萬元。據知,部份私人物業在民居中,連澳門愛護動物協會馬浩賓 (Albano Martins) 都不認為可行,民署為何認為具何行性?
昨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在立法會回應,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家居飼養確是可行方案。例如:有人向市政狗房領回犬隻,並家居飼養,這都是許可的。當然,逸園的個案涉及數量的問題。無論如何,民署要在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取得平衡。
社會上已有關注,平均每個私人物業安置五十隻格力犬,可能存在吠聲滋擾隣居等問題。戴祖義聲稱,曾考慮噪音問題。不過,民署發覺,環境改善後,格力犬的吠聲較少。而且,十一個私人物業各有不同,又相當分散,從平均面積以及逸園承諾遵守其他要求考慮,民署有理由許可延後六十天領回格力犬。
戴祖義指出,逸園上星期又提出新方案,將使用一幅路環農地安置格力犬,這已得到工務局的認同。民署昨日派員實地考察,初步認為,這不只是可行方案,更較使用十一個私人物業的安置方案優勝。據了解,逸園將在路環採用空調貨櫃來飼養格力犬,那地段也有更多戶外活動空間。戴祖義表示,在領回犬隻限期時,若農地仍有條件安置格力犬,民署不會許可延長領回限期,並且立即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