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店掉包呃遊客

2018-08-07

【本報訊】新口岸一手機店涉嫌以平價機充當貴價機的不良手法欺騙顧客,有購買兩部手機的內地顧客返鄉後才發現受騙,帶回手機來澳欲退貨,但遭店方拒絕,於是報警求助。司警調查後證該店有欺詐行為,拘控負責人及一名店員。涉案手機店過去也曾被顧客投訴貨不對辦。

被捕二人均本澳人,分別姓胡、女、四十歲、手機店東主;姓葉、男、廿九歲、店員;案中受騙男事主是四十多歲的內地人。案情指,上月廿四日,事主到涉案手機店欲購買兩部指定型號的手機,店員稱該型號冇貨,建議事主購買功能和檔次相近的另一款機。

事主相信店員的推介,以一萬零八百多澳門元購買了兩部店員所推介的手機。店員又建議事主,欲將手機帶返內地則不好要包裝盒和發票,以便順利帶過關。事主又相信店員的建議。

事主返鄉後,經了解發現所購的手機原是一般貨色,與原本想購的檔次相去甚遠,價錢每部僅為三千元左右。事主不甘受騙,上月廿七日攜同手機來澳,到手機店要求退貨,但店員和東主堅稱沒有欺騙事主,指該手機在同區其他店鋪售價相約,拒絕退貨。

事主於是報警求助,司警到場調查,店方極力否認騙客,但翻查店鋪監控錄影及的營業紀錄,發現當日確有暗中將貨品調換的嫌疑,事主當日收到的手機確值約三千元。調查後司警將東主和店員拘控,以貨物欺詐罪名將二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調查也發現,過去亦有顧客向消委會投訴,指在涉案店鋪購物後發現貨不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