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關注如何增仲裁使用

2018-08-07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關注如何提升仲裁使用,提出政府推廣在大廈管理協議中加入仲裁條文等意見。至於是否調升司法訴訟成本以加強仲裁的吸引力,委員會指不屬有關範疇,但相信政府會通盤考慮。

立法會一常會昨首度開會分析討論《仲裁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列席。會後一常會主席何潤生總結說,是次會議主要討論法案相關的原則性大問題。

因應是次立法目標希望更多人使用仲裁解決爭議,有效緩解司法壓力以及減低市民解決爭議時的成本,為此委員會先與政府討論如何提供所必要的配套措施,去吸引外地人和澳門人使用仲裁機制。

何潤生表示,針對外地人使用,委員會提出增稅務優惠、讓國際仲裁員更便捷出入境及加強本地仲裁員培訓等意見,而官員認同及回去研究,並會與相關範疇部門反映溝通,也會比較香港、新加坡等其他有成熟仲裁中心的做法。

至於本地人使用仲裁偏低,政府經研究歸納出多個原因,包括:司法訴訟成本低,當事人傾向選擇到法院解決爭議;仲裁員處理個案有限故權威等認受性有限;地方細關係密切憂影響仲裁員;要雙方自願參與仲裁;配套不足等。

政府會否考慮提高訟費、增加司法成本,以吸引更多人使用仲裁?何潤生相信,政府未來立法後會對此有通盤考慮,包括透過鼓勵、宣傳、仲裁員提升等去吸引人去使用解決民事商事糾紛,但會上未有表明會要調升訟費,且這亦非今次立法討論內容。

委員會還建議在未來訂立的大廈管理合約時推廣引入優先或強制仲裁條款,政府回應會回去與房屋局研究。

本澳現有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律師公會自願仲裁中心、世貿中心仲裁中心、保險及私人退休基金爭議仲裁中心,以及一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提及未來五中心安排,政府回應稱會先續存優化,將來是否統合還須思考,未有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