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有依足議事規則 蘇嘉豪不滿主席不持平

2018-08-01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前日在立會細則性審議修改《集會法》時提出將法案交回委員會再討論,遭其他議員批評有違議事規則,主席賀一誠更訓斥其不尊重。蘇昨澄清,有關做法完全符合議事規則,疑有人少見多怪,並不滿主席用詞不恰當,未有完全做到持平去主持會議。

蘇嘉豪表示,受限前日所餘發言時間不多未有再多說,昨特意澄清和以正視聽,因為按議事規則第六十二條和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議員可以口頭申請要求法案文本交回委員會重新審議,故當日他做法完全沒有問題,只是如同主席提出休息加時要表決一樣,屬程序問題,毋須書面、提前申請。

就主席的處理表現,蘇嘉豪認為,主席大部份時間都是持平主持會議的,唯獨在其宣布表決有關申請、其他議員發言反對後,主席的發言就變得不恰當,加入許多情感、形容詞,如指申請「唔知頭唔知路、乜嘢都冇」,實非持平,因他當時已口頭交代過,「有專心應該係聽到」。

蘇嘉豪強調,立會有許多事情未發生過,但不代表這就是錯,因議事規則許多條文「鋪晒塵」、未被使用,才會有人不熟習,讓依規則去做的反而遭到訓斥,甚至把議事規則的討論變質為對於尊重的討論,「呢個我覺得幾失望」。

另蘇當日會前曾提出有關法案的修訂案,主席指這涉政府運作,要求先取得特首書面許可,最終作罷。不過他補充,《集會法》十前年曾有議員提案修訂,可當時毋須特首許可,不解為何十年後卻需要了,故會再跟進研究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