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801號
2018年08月01日
星期三
荔枝碗片區 死裡逃生?文化局提初步保護方案
2018-08-01
【本報訊】文化遺產委員會由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改為支持文化局剛提出的初步分區保護建議,文化局將朝著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的方向進行後續工作,爭取盡快完成。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船廠片區成為文物後若有必須拆卸的地方,將按《文化遺產保護法》處理。
六月五日,文化遺產委員會舉行閉門的平常全體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遺產委員會主席譚俊榮主持。會議後,文化局發出新聞稿表示,大部份委員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意想不到的是,相隔不足兩個月,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再舉行平常全體會議,在譚俊榮缺席下,文化局於會議後的新聞稿表示,委員會支持文化局提出的初步建議,文化局將朝著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的方向進行後續工作。
將分成五個區域保育
昨日,文化局向委員會提出,把荔枝碗分成五個區域,只有區域一 (三間船廠、石灰廠) 的建構築物是完整保留。區域二 (七間現存的船廠),按船廠特徵改造及活化;區域三 (兩間已被拆卸船廠的地段),維持開敝空間特徵或按船廠特徵改造及活化;區域四,維持片區對出約四十米範圍內的水體及現有紅樹林;區域五為緩衝區。局方也表示,將根據各區域情況提出不同的保護要求,一些區域在將來活化或改造時需依循一定的規範指引。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局方提出的是頗嚴格的要求,涉及高度、輪廓、屋頂形式,結構方式、材料、色彩等。不過,也會留下一個彈性,讓將來的建築師作活化設計。將來會否拆卸船廠?梁惠敏回應,希望有保護和活化作為前提,沒有預設拆卸船廠。若將來的設計為了提供活化的功能和合符公共安全而必要進行拆除,將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處理。她強調,文化局提出的是保護方案,將來具體的活化方案,要透過規劃部門、相關建築師體現出來。
委員態度由反對到支持
相隔不足兩個月,委員的態度由反對到支持,令人難以理解。梁惠敏表示,委員一直非常認同荔枝碗價值,不過,在修復上或活化技術上有意見,亦有憂慮。這些意見給予文化局啟發,去思考:如真要活化整個荔枝碗船廠片區,在修復上我們可以克服哪些問題?她也指出,因為委員的意見,致令文化局現在提出初步方案。並稱:「這些分區保護亦是支撐我們 (文物) 評定的參考。」她又解釋,今次會議又閉門進行,是因為涉及個人權益和個人資料等。
有團體提交展莉娜大廈文評程序意見
昨日,有傳媒提出莉娜大廈 (具有六十年歷史,本澳首幢高層任宅大樓) 的問題,梁惠敏指出,收到一份由團體提交的、有關展開莉娜大廈文物評定程序的文件,局方現正分析,如有需要展開程序,會適時向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