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801號
2018年08月01日
星期三
延期獲批‧逸園免罰
2018-08-01
【本報訊】在兩年期限內交不出安置格力犬方案的逸園,面臨逾五千萬元罰款,在短短十天內交出兩個安置方案。第一個方案 (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 被傳媒揭露不符土地用途後,第二方案提出家居飼養。民署已經接受逸園方案,批延期領回留在狗場的五百多隻格力犬,逸園可以不受處罰。
早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特區政府已正式通知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逸園),必須不遲於今年七月二十日遷離狗場。由去年八月起,民署也多次要求逸園提交安置方案。終於,在本月遷離狗場時,逸園留下逾五百隻格力犬。若昨日不領回,可被罰款超過五千萬元。
上星期五,逸園與澳門愛護動物協會 (愛協) 舉行記者會宣佈,將在氹仔北安前地二百一十八號建設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並以此向民署申請延遲六十天領回格力犬。若是獲得批准,便可不用罰款。然而,傳媒發現,除非獲得行政長官同意改變土地用途,北安前地二百一十八號應該不能用於飼養大批犬隻。
在傳媒連日跟蹤採訪及報道後,逸園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標題為「為表誠意及負責任決心 逸園再向政府提交方案」。逸園表示,昨日再向政府提交申請進行家居飼養計劃方案。
與上星期五的記者會相距僅四天,逸園昨日聲稱:已找到足夠的住宅,絕大部份為別墅或獨立屋,合共超過十六萬平方呎,將為每隻格力犬提供約一百平方呎的活動空間,並安排狗伕每日輪流全天候照顧犬隻。愛協亦將安排義工照顧及適時安排格力犬每天散步。
新聞稿更稱:「逸園亦持開放透明的態度,歡迎民政總署每天巡查。」民政總署則在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逸園建議的家居飼養計劃具可行性,決定許可延長領回期多六十天。(見另稿)
另外,逸園在新聞稿聲稱,在氹仔北安建議格力犬領養中心涉及土地用途問題,現仍待土地工務局審批。本報已得到工務局回覆,該局昨日才收到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現正按程序處理中。但是,有意見認為,從《土地法》看來,應該沒有條件讓行政長官同意改變該地段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