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特首委任‧衰過澳葡時代 市政署法案通過明年起生效

2018-07-31

【本報訊】立法會毫無懸念下壓倒性細則性通過政府提出的《設立市政署》法案,未來市政諮詢委員全由行政長官委任,市民依舊無得揀,較澳葡時代的還退步。法案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屆時存在十八年的民政總署會撤銷,大部份職能和人員會轉入市政署。

立會昨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市署》法案,在審議法案最受關注的第二章第三節第十四條、即市政諮詢委員會組成由特首委任的相關條文上,議員續就市政管理委員的民選可否各抒己見,而官員的回應也續老調重彈。

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亦重申,民主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選舉才是民主、才能吸納民意,政府會賦予市政署協調和解決跨部門市政民生職責,並提供更多權限和資源讓其去解決更多民生問題。

最終條文在廿七名議員的投票贊成下順利通過。反對的僅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蘇嘉豪及林玉鳳。

吳區:政府處心積累阻民選

吳國昌與區錦新聯合表決聲明表示,對政府堅持不容民選的市政機構、堅持在制度上截斷社區民主參與之路,表明反對及繼續反對。

他們指,政府一再處心積慮為製造不容民選的市政機構而製造出的各種解釋,分明扭曲基本法條文定義。強調當前阻止現社區民主參與的關键,不是非政權性的定義,而是官僚把政府和市民對立起來,害怕接受向市民負責的民選成員監督。

蘇高:扼殺市政民主可恥

蘇嘉豪與高天賜也聯合發表決聲明,對反民主法案通過感痛心和愧疚,向一直支持澳門民主的澳門人致歉。又大呼:「還我市政代表,民選市政代表!還我市政民主,扼殺市政民主可恥!」

兩人說,法案通過意味立會確認政府的反民主取態,也意味本澳市政自治的傳統正式消失,「今日落閘,代表澳門在可預見的將來都唔能夠有選舉產生的市政機構,全部只係由特首一個人話事」。

令社區民生續受害、社區抗議日烈

兩人認為,政府今次剝奪數十萬人的市政投票權,務求將澳門人以選票發聲的機會減到最少,一切只為幫行政霸道保駕護航,而全委任的結果就是社區民生繼續受害,社區的抗議抗爭將越演越烈,元兇就是提出和通過法案的官員和議員。

不過也發表決聲明撐法案的間選的黃顯輝則批評,有關同事完全不熟識澳門歷史,指當年的市政民主自治只屬葡人才有,「我覺得好可悲呢方面」。官委的馬志成和馮家超亦認為法案合符基本法,而且有自薦已實屬很好的進步。

林玉鳳:反對只因沒寫明可自薦

林玉鳳表明,法案內容她是大多數贊成和接受官員解釋,投反對票只是不滿政府未有把諮委的自薦制度以「白紙黑字」寫進去,讓相關承諾有制度保障,畢竟按政府往績,承諾走數或變調是可能會發生的。

學社會前遞信促議員否決法案

另外,在會議開始前,新澳門學社一行到立會遞信,促請全體議員否決該份法案。學社理事黃健朗稱,他們一直批評特首全委任的方案荒謬,做法倒退,實絕不可接受,且曾收集民意提交政府,唯對方依然無動於衷,尤對牛彈琴,故昨作最後努力,冀議員投票能尊重民主價值、尊重市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