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要延建築風格 莉娜大廈規劃條件圖通過

2018-07-19

【本報訊】本澳首幢高層住宅大樓、以現代主義建築設計的莉娜大廈,其保留與否昨在城規會惹起熱議。不過在文化局表明其價值未達文物標準下,最終只在原本零保育的草案,增添不管維修、擴建或重建,需盡量延續現有建築風格特色之發展條款。意味曾被戲稱為「神主牌」該廈或難逃拆卸的命運,成為城市記憶。

城規會昨介紹討論二十五份公共或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焦點落在「約翰四世大馬路50-56號及殷皇子大馬路33-37號」、即莉娜大廈所在地段的草案上。

文化局:未見顯著文遺價值

草案並未施加特別限制,容許其由現時樓高四十多米,增至七十五米。工務局引述文化局的非約束性意見指,有關地段不屬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大廈在文化遺產保護範疇內未具顯著價值。

利安豪:應開展文物評定程序

率先發言的城規委員利安豪表明對文化局決定有疑問,認為莉娜大廈有資格成為文物,其不單是城市記憶,在歷史和建築方面也很有價值,絕對是本澳現代主義建築之典範,是無可取代的標誌性建築物,拆掉實屬可惜。他促請文化局對其展開文物評定程序,就有關價值做更深入的研究。

委員胡玉沛指,該建築反映城市發展足印,本澳沒有二十世紀現代特色建築獲好好保存,如已確定要拆卸的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酒店,而鄰埠同一建築風格的中銀大廈已獲列為一級歷史建築受保護,故建議先將莉娜大廈個案交予文化遺產委員會去進一步評估討論。

委員林翊捷附和道,該現代主義建築可謂是本澳建築的里程碑,曾長時間是南灣海岸線醒目的標誌,希望社會、文化局以至是文遺會能關注其價值。

梁惠敏:未到文物級數要保留

不過,出席會議的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反駁,她們已對個案做初步研究分析,包括本地同類風格和外國案例比較,現階段未看到要以文物的要求去保留該廈。並強調當局非現代主義建築都不保留,舉例已保的有葡文學校、國際酒店和紅街市等。

其他發言委員多認同其有一定建築風格或價值,但也對該廈的狀況表憂慮,認為其明顯欠缺維修,或已是殘危樓宇。加上屬私人業權且已分層登記,政府介入保育甚至收購也有一定難度。也有指若是不允許增加高度、保留立面,變相完成不發展也不現實,冀有保育與發展的平衡方案。

未收拆卸申請或新發展計劃

工務局局長兼城規會主席李燦烽表示,暫時未有收業權人申請拆卸或提交新發展計劃等,短期內看不到建築物會消失、有被立即拆卸危機,故「仍有時間」,有關方面和專業人士可再去深入研究和思考,若要啟動文物評定程序,依法就會中止凍結規劃條件圖申請等一系列行政程序。

李燦烽最後綜合道,在尊重文化局的不是文物意見及委員認同其建築風格的意見下,建議加入若重建、擴建和維修時要求其盡量保留、尊重現有的建築風格之條款。最終在沒有委員反對下,通過加入有關建議的草案。

此外,會上還通過不再有「建築計劃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限制的東望洋一號、銀業公會所在的銀業大廈,以及限高保留立面、位於關前正街與草堆街交界的「飛機樓」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