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店蠱惑女主任智盜金飾

2018-07-14

【本報訊】中區一間連鎖式珠寶店一名女銷售主任,涉嫌兩度盜取店舖合共十三件金條和金飾,但她將相同數量的便宜金飾於原位以掩飾失竊;店舖上月盤點時揭發失竊損失四十餘萬金飾。司警據報將涉案女職員拘捕,她辯稱因將積蓄借給朋友未能償還,故盜竊金飾套現作生活消費。

涉嫌加重盜竊的本澳女子姓鄧,二十九歲,任職銷售主任,入職六年。

偷走金飾共值逾四十萬

今年五月六日,中區一間連鎖式珠寶店向司警局報案,報稱發現保險箱內有四件金條失竊,但多了四件並非店舖的金飾,情況不尋常。至六月二十三日,店舖於總盤點時,再發現保險箱內有九件金飾失去,但用樣多了相同數量的金飾,兩次失竊損失的金條金飾合共四十萬五千五百五十四元。

店方以失職為由已索賠三十四萬

珠寶店在該兩次失竊中,追究店舖的鄧姓女銷售主任失職責任,要求她對店舖作出賠償,鄧女最後向珠寶店賠償了三十四萬港元並離職。

司警調查鎖定疑犯拉人

司警局據報調查後鎖定鄧女涉及案件。至前(七月十二)日下午,待居於內地的鄧女經關閘口岸入境時將她拘捕,鄧女供認涉案,辯稱因將積蓄借了給朋友,但友人未能償還,故她為了生活消費開支,遂盜取公司金飾變賣套現作生活費。

以店方只點算金飾數量漏洞平金取代犯案

又她因熟悉店舖每天營業後均需點算店舖金飾數量,但不需點算金飾重量價值。故她作案前均到集團另外分店購買一些較便宜金飾。作為她盜竊名貴金飾後放回相同數量的便宜金飾,以掩飾名貴金飾被竊。

鄧女供稱她所購買的金飾合共價值三萬餘元,而她盜取的金條和名貴金飾已於內地變賣套現合共二十四萬七千元人民幣。已用作生活消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