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13號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
黃司﹕媒體也有防災責任
2018-04-13
【本報訊】《民防綱要法》及相關兩部行政法規的框架文本已經初步草擬完成,並將在短期內展開諮詢。
對於政府有意把傳媒納入《民防綱要法》,昨午有記者提出,其他法律都不會觸及傳媒,今次修法似乎為政府伸進傳媒打開缺口。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首先回應,由於行政會未完成討論修法政策方向,故不會透露太多。之後,將適時公布及徵求意見。
「(政府) 不是將責任推給媒體。」黃少澤表示,在災難面前,責任主要在政府,但不足夠,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承擔,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而且,媒體也負有社會責任。他提出,每一個人都是社會的一部份,具有社會責任,不能事不關己,全交政府應對。
在黃少澤回應後,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天鴿襲澳後,在內部檢討中,多名司長,尤其保安範疇都發現一個問題,就是訊息發布的效率。政府覺得,在緊急、發生災難的時候,應在可行的法律法規配合下,適時、準確、有效發布統一訊息達到廣大居民,讓他們知悉現況和政府的指引,把危險減到最低。
崔世安回應後,黃少澤也補充,已參考周邊地區,尤其是香港,香港很多媒體都參與相關工作。他建議公眾了解香港的相關機制。並表示,媒體的作用非常大,所以,希望媒體多發揮本身的溝通功能,令市民可以得到更直接、更及時的訊息,做好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