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促完善法律規範食肆行業行為

2018-02-23

【特訊】民政總署日前公佈新春期間食肆巡查結果,共發現十七間未有按規定向當局申報加價,較去年十二間有所增加。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工聯總會副理事長李振宇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完善相關行業法律法規,規範行業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營商環境,並加強法律宣傳,避免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加強法律宣傳教育

李振宇指出,民署在春節假期來臨之前就已發出通告,提醒節假日照常營業的食肆,在加收費用或調整價格前須向其申報,且須在價目表顯示或於場所當眼處貼出告示。但此次仍發現不少食肆未能依法通報,李振宇認為,不排除部分店鋪不了解相關手續,建議當局加強宣傳,讓食肆知悉相關規定,避免誤觸法律。

節假日外加收服務費不合理

早前,有新聞指本澳不少食肆年初四仍加收一成或兩成服務費,甚至網傳有食肆加收一成五服務費至年初十。對此,李振宇指出,《勞動關係法》規定農曆新年強制性假期為初一至初三。因此,營業食肆在此期間加收服務費可以理解,但此後加收服務費則應視為不合理甚至不合法。

統一服務費收費標準

李振宇表示,現時本澳法律並沒有規定服務費加收標準,每間店鋪加收與否、加收幅度均自由決定,只要向政府相關部門通報即可。他認為,正是由於法律的不健全造成相關行業產生諸多不規範行為。他建議特區政府盡快完善法律法規,統一食肆節假日服務費加收標準,避免食肆任意訂定服務費,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客觀公正評價“三工”

李振宇指出,雖然居民和遊客已逐漸習慣食肆在節假日加收服務費,但相關服務費是否合理有待商榷。社會有聲音指“三工”造成人工成本上漲是食肆節假日加收服務費的“元兇”。對此,李振宇認為相關觀點是在誤導公眾。他指出,“三工”不僅是對僱員合理勞動權益特別是休息權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沒有給企業的經營造成難以承擔的困難,這可從近年越來越多的食肆願意在節假日照常營業窺知一二。況且,近年來澳旅客逐漸攀升,去年更超過三千兩百萬人次,導致一些節假日照常營業的食肆因旅客量大增而做得吃力。李振宇認為,社會不應僅僅盯住“三工”帶來的人工成本的增加,卻忽略節假日營業帶來的利潤的上升,呼籲社會客觀公正地評價“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