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228號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特區公報
2017-12-28
昨日出版的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四十八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相關內容。
第508/2017號至第51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向衛生局臨床病理科供應專用試劑」的合同、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兩台中型救護車連相關設施設備」的合同,以及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2018年南半球四價流感疫苗的合同。
第511/2017號與第51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提供「文化局2018及2019年各項活動售票、澳門文化中心售票處及會籍管理服務」的合同,以及許可訂立為文化局提供「2018年澳門時尚廊(澳門聖祿杞街47號)營運和管理」服務的合同。
第51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提供「二零一八年製作宣傳澳門旅遊的宣傳廣告計劃並刊登在《澳門月刊》的服務合同,第51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藥物」的合同。
第515/2017號至第51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駐美國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駐俄羅斯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在中國台灣市場的顧問服務」的合同,以及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駐香港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