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提具體工資建議 最低工資公開諮詢四十五日

2017-11-13

【本報訊】繼上週完成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的諮詢後,勞工局今起再推最低工資的公開諮詢。諮詢文本著重最低工資計算組成、是否豁免家僱和殘疾人士等,而具體最低工資金額則並未提出、亦非諮詢重點。

《最低工資》法案由今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七日展開為期四十五日公開諮詢,集中就涵蓋外僱在內的最低工資之適用範圍、組成、計算方式、檢討週期,以及生效期五方面,去聽取公眾意見。

當中建議最低工資組成以勞工法的基本報酬去計,含膳食津貼和固有職務津貼、佣金等定期給付,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夜間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給付。

又建議各按月、週、日、小時,以至是實際生產結果的計算方式,去分定最低工資金額,並關注是否需對按生產計薪的設彈性處理規定,以及是否非以月計,而是以一個更長期限內的工資平均值去計該標準。

不過文本未提出具體最低工資金額,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強調,今次諮詢著重制度建設,具體金額必須考慮當時經濟發展情況等一籃子因素去訂定,當然是次諮詢中市民仍可就此發表意見。

屆時會否先以現行最低工資時薪三十元去推?黃志雄重申,該政策制定當然想保障僱員薪酬有一定基本水平,但也要考慮僱主和消費者承受能力,以及營商環境等,冀定出適宜的金額,減輕其對通脹、社會經濟的影響,並符合本澳實際發展情況。

去年四萬多僱員時薪少於三十元

根據資料,一六年時薪少於三十元的僱員有四萬四千二百人。當中從事家務工作的佔一半,有二萬三千七百人(逾九成九為外僱),其次為酒店及飲食業有六千八百人、批發及零售業有四千三百人。

提出家僱及殘疾僱員是否豁免

雖然政府建議最低工資適用本澳各行業的僱員,但在參考其他部份地區做法,當局提出是否要把一些特定工種僱員排除在外,當中提出「尤需考慮」的是家僱及殘疾僱員是否要成為豁免對象。

對於為何傾向兩者被豁免,黃志雄解釋,家僱工作性質有其獨特性,而殘疾僱員則最重要是有就業機會,擔憂若有最低工資會不利其在勞動市場競爭。又強調政府現階段沒既定立場,可能也有其他工種要豁免也不一定。

有具體法案會再交社協討論

黃局說,政府在五年發展規劃已訂定在一九年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施政承諾,而一七年施政報告已將之列明及後年度立法計劃。當局爭取在明年首季完成並公布諮詢總結報告,隨即草擬法案,之後交由社協討論和諮詢相關團體,才再到交立法會。副局長吳惠嫻補充,她們必定盡快完成有關程序,按施政計劃時間表去立法。

意見建議可到局方有關專題網頁,或透過電郵(minimumwage@dsal.gov.mo)、電話(83999299)、傳真(28581862)、郵寄該局發表。期間有四場公眾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