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024號
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議員促修訂經屋法增供應
2017-10-24
【本報訊】議員就公共房屋政策提出議程前發言,包括促請推動落實短、中、長期供應之餘,盡快修訂《經屋法》。亦有意見批評《公共房屋需求的最終報告》的推算方式,存在重大缺陷。
議員李靜儀指,行政會完成討論《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建議社屋的申請分配屬恆常性,相信有關法律實施後,政府已具條件掌握社屋的需求。亦建議政府盡快修訂《經屋法》,完善申請、計分、排隊機制,讓未能上樓的申請家庭可以繼續排隊等待,以及減少政府行政工作。
她續指,要解決居民住屋難的問題,關鍵是政府要有明確、穩定的供應目標和規劃,確保房屋的持續供應。再次促請政府積極跟進和推動早已提出的短、中、長期公屋計劃,以實際行動增加公屋供應,減少市民的憂慮和恐慌需求。並仿效“萬九公屋"的承諾,明確設定未來五至十年公共房屋的供應規劃以及兌現年份。吳國昌認為,《公共房屋需求的最終報告》的推算方式,確實存在重大缺陷。《最終報告》不僅撇開已登記申請經濟房屋而一直未獲分配的四萬多戶資料不處理,並且在研究設定的具體推算模型中,把經濟房屋需求源系統化地局限於所謂「合乎經屋收入限制且沒有物業的住戶」,客觀上是在抽象到公眾難以檢測的推算模型中刻意砍掉其中一個主要的需求源,嚴重低估需求量。把經濟房屋需求源系統化地局限於所謂「合乎經屋收入限制且沒有物業的住戶」是完全脫離現實的重大缺陷。
面向將來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他認為,公屋政策必須面對現實提供合理的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數量,並且須建立炒住分途的機制適當地滿足不同經濟能力家庭的居住需要。進一步將填海新城其餘土地開發先租後賣買居所、中轉屋、長者宜居屋邨及各類新型房屋,同時實行整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炒住分途,讓家庭經濟能力有合理增長的澳人家庭在安居置業的階梯上向上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