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024號
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政府調升社屋申請家團收入及資產上限
2017-10-24
【特訊】行政長官批示放寬社屋家團收入和資產上限,調整幅度由一成四至一成九,今日 起生效。
其中,一人家庭每月入息由 9560元上調至 11470元,資產上限由 206500元上調至 247800元;二人家庭每月入息上限調整至 17360元,資產上限 375000元;三人家庭每月入息上限調整至 23430元,資產上限 506100元;四人家庭每月入息上限調整至25680元,資產上限 554700元。新一輪社屋申請將於今季開始
【特訊】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第36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取代經第47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修改後,為適用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二條(三)項的規定,經濟狀況薄弱的家團的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分別不可超過以下表一及表二中所載金額,該批示自公佈屜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