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古城保護
2016-12-12
湖北又稱之為「荊楚大地」,而荊州市就是「楚國古都」以及「三國名城」是楚文化發祥地和三國文化的中心,是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資源,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忽略、甚至破壞這些「寶」,相關保護工作近年逐漸受重視。
荊州古城可謂是保護中的表表者。參訪團團長、澳門日報副總編輯林保華在遊覽後,也對古城之保護大為讚許,並指面積達四點五平方公里古城區,較本澳的世界文化遺產歷史城區規模大,認為相關保護等方面經驗值得本澳借鑒。
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荊州古城,有保存較完好的古城牆,城牆周長十點五公里,高八點八三米,共六座城門樓。古城牆始建於春秋戰國時期,現存大部份為明、清兩代所修造,已有三百多年歷史,被形容是「南方古城唯一完璧」。
荊州正立古城保護條例
古城保護工作是依《荊州市城市總體規劃》、《荊州古城保護與利用規劃》、《荊州城牆文物保護規劃》等一系列規劃,以及《荊州城牆保護管理辦法》等去做,包括古城區及周邊建築限高十五米或十二米,而為更進一步,當地政府正草擬《荊州古城保護條例》。
將會成為該市首部地方立法法案的《荊州古城保護條例》,至少已八易其稿,計劃於今年內通過實施。其對古城保護規劃、保護措施、開發利用、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將為古城的保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並讓發展用好相關資源有法可依。
該草案建議,對涉及公共利益且投資規模較大的特別重要地塊的建設性詳細規劃,應當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時為確保新建項目與古城整體風貌相符,規定規劃部門在辦相關批准手續時,要做古城風貌影響評估,並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條例亦訂明,政府應當嚴格保護古城風貌、整體格局和自然環境。圍內建築各方面應與古城建築風貌相協調。已建成的破壞古城風貌的多層、高層建築,應降層改造、拆除或搬遷。禁止新建與古城建築風貌不相協調的建築物、構築物。
除要把古城範圍內常住人口應當控制在合理範圍內,條例也要求相關部門逐步改善古城內道路交通狀況,優化古城交通線路,並對進入古城範圍的車輛實行交通限制,防止破壞古城相關設施。
還建議政府透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歷史文化街區的修繕,對具備整體開發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進行保護性開發利用,設立古城保護專項基金,通過政策性貸款、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拓寬社會資金參與古城保護。
與其他明清城牆抱團申遺
據了解,荊州古城牆與國內多個明清城牆打包,擬聯合申報成為世界文化遺產。有關計劃於十年前啟動,但其後申報隊伍不斷擴大,至今隊伍已擴大十三座古城。荊州古城已入中國世界遺產預備名單,而申遺目前仍在前期準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