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210號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婉拒記者採訪稱『多謝問候』
2016-12-10
【香港中通社澳門12月9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巨額詐騙及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澳門終審法院9日開庭審理。
身穿一身黑色西裝的何超明於上午9時25分,在兩名獄警押解下出庭應訊。被羈押9個多月的何超明雖然有所消瘦,但精神飽滿、并未露出緊張神情,更與在場記者打招呼。
現年61歲的何超明是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來,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罪成後,第2名被檢控的主要官員。何超明由澳門特區成立起,擔任了3屆檢察長,1年多前卸任。
終審法院合議庭用了3個多小時宣讀起訴書,由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和法官宋敏莉接力讀出。
庭審至中午11時休庭前,何超明共8次舉手要求發言,但多不獲法官理會。中場休息期間,有記者試圖採訪何超明,他只笑稱“多謝問候”。
合議庭首先針對涉及在獲多利大廈租用單位私用的部分進行審理。
起訴書中提到被告何超明租用皇朝區獲多利大廈4個單位用作教員休息室,但內部卻設有卡拉OK、乒乓球桌及高級收藏品等。
何超明否認這項控罪,表示這些并非事實。他辯稱,該樓層同時設有其他檢察長辦公室部門,4個租用單位已打通,亦沒有批示禁止人員進入。他強調一直有使用休息室接待檢察院聯絡人,與外地偵查人員進行會面,嚴格來說只可作公務上專用,并非列作私人用途。
他說,起訴書所指的卡拉OK相信是附有卡拉OK功能的電視,但他從沒使用;乒乓球台相信是指會議桌,若掀開台布確是可以打乒乓球。他又稱,只知教師休息室這個單位不是獨立租用合同,稱高度信任自己下屬相關的合約和管理權,都交由下屬處理,自己只是最後批示簽名。
對此岑浩輝直言,這樣的批給太兒戲,何超明承認的確有點兒戲,全因檢察長辦公室主任16年來的工作從未被人投訴,又澄清與業主沒有任何關係亦沒有占過便宜。
起訴書還指出,何超明涉嫌挪用海關破獲走私案所扣押的一批沉香,何超明表示,因為案件搜獲大量沉香,相信不止行政違法,要求由檢察院領導偵查,他曾以檢察長身份調閱這批沉香證物,但沉香一直在檢察院範圍內,從未搬往他的官邸,亦無作私人用途,他有打算將沉香放在檢察院展覽廳作展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