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選舉法不增議席

2015-11-24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將修訂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的法律,但不會增加或減少立法會的議席。她認為,每屆選舉增減議席的政制是不穩定的。政府現時的主要工作是發展經濟,在這目標下,維持政制穩定是很重要的。另外,現時有一百一十三人兼任多個諮詢組織的委員。

關於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法律的修改及民主政制等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本澳的政治體制在二O一二年作出很大修訂,修改了《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陳海帆稱:「目前,本澳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們主要的工作希望可以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經濟,保持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在這目標下,維持本澳根本政治制度、政治體制的穩定是很重要的。」

政府會檢討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法律的檢討,涉及兩個重點:一) 加強間選的競爭性;二) 改善選舉的公正性。政府將在明年初提出修訂法案的方案,展開公開諮詢,並在二O一七年立法會選舉前完成修訂。

直選議員梁安琪則提出,政府有否思考增加間選議席?並說:「好似現在,博彩都是龍頭產業。飲食、零售,這些不同的範疇,是否要增加這方面的間選議席?」

有一人兼任七個諮詢組織委員

另外,本澳現有四十六個諮詢組織,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指出,現時的諮詢組織有五百七十二名委員。當中,有四百五十九人只任一個諮詢組織的委員,兼任兩個諮詢組織委員有八十一人,兼任三個有廿二人,兼任四個有六人,兼任五個有一人,兼任六個有兩人,兼任七個諮詢組織委員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