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完成規範旅行社導遊法律草案

2014-07-19

【本報訊】旅遊局局長文綺華透露,局方在參考業界意見後,已修訂有關規範旅行社和導遊的法律草案,並呈給上級,期望能盡快展開立法程序,但難以估計時間表。

文綺華昨回應會否立法保障旅遊業健康發展時表示,旅遊局早前已參照業界提交的意見,跟進修訂規範旅行社和導遊職業的法律,完善對旅行社營運和導遊工作的監管,目前法案文本已完成,送交予社會文化司司長。她希望,法案能盡快排期到立法會審議通過,但現時難以預料立法時間。

文綺華說,現行法律已有一系列保障消費者權益和規範旅遊發展要求,諸如旅行團必須有導遊帶團、不能定點消費等,但基於大部份旅行團是外來團,局方會做好源頭工作,包括與深圳等內地旅遊局合作,向當地人宣傳推廣,讓他們免墮零、負團費陷阱。

新旅遊路線未定案

至於早前諮詢完的四條新旅遊路線安排,文綺華稱,由於收到一千五百多份意見,需時整理出「主流意見」。她重申,會視乎「主流意見」去調整,包括攔置或只推部份路線,但目前一切言之尚早。

她又謂,爭取在暑假八月底前完成整理,並按原定計劃於今年世界旅遊日,即九月二十七日推新旅遊路線。

珠來澳推介長隆旅遊產品

另外,珠海市文體旅遊局昨來澳假喜來登舉辦「珠海長隆產品(澳門)推介會」,藉此加強珠澳兩地旅遊合作及發展。出席的文局相信,本澳未來可與橫琴合作發展一程兩站,讓兩地有客源互動,增加旅客在此區域之逗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