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五五戰略佈局養老金融新篇章

2026-06-11

【特訊】澳門三五規劃的制訂,正逢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全面部署養老金融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為未來五年養老金融發展指明了方向。

金融服務適老化是養老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26年1月,澳門金融管理局與銀行公會發布《長者友善銀行服務指引》及《無障礙銀行服務實務指引(第二版)》,提出八項主要原則及五十三項具體措施。指引涵蓋電子銀行服務便利性、實體銀行設施優化、員工培訓等多個方面,包括在決定實體銀行分布時評估長者密集地區需求、自動櫃員機採用較大字體、豁免長者使用櫃位及提款卡等費用、增設輪候座位及遙距取票服務等。金管局要求銀行於十八個月內全面落實相關措施,優先或較易執行的措施應在六個月內落實。

在國家層面,2026年2月正式施行的《金融機構產品適當性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向六十五周歲以上客戶銷售或交易高風險產品時,須履行特別注意義務,包括制定專門銷售程序、強化風險提示、給予更多考慮時間、及時回訪等,為老年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跨境養老金融服務取得積極進展。澳門國際銀行等本地主流銀行充分發揮跨境一體化經營優勢,為老年客戶提供境內賬戶開立、電子支付、日常繳費、跨境理財通、財富管理等全方位銀行服務,進一步便利澳門老年群體北上消費、出行、居住。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已發布全國首個琴澳融合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標準體系,為兩地養老金融服務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制度基礎。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副理事長程國兆指出,養老金融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制度建設、產品創新和服務優化的協同推進。她建議,特區政府在制訂三五規劃時,應充分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有關養老金融的戰略部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加快推動中央公積金制度邁向強制性,提升第二支柱覆蓋率,為居民提供更充裕的退休保障;二是不斷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配澳門居民需求的養老儲蓄、養老保險及退休基金產品;三是全面落實銀行服務適老化改造,持續優化長者金融服務體驗;四是深化琴澳跨境養老金融服務合作,推動兩地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標準的互認互通;五是加強老年群體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和金融知識普及,切實防範涉老金融詐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