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40號
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雙層式社保制度延至深合區細則性通過
2026-03-20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 《修改第四/二零一零 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七/二零一七 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 。法案將澳門居民在橫琴合作區居住、工作或讀書的期間視為身處澳門及計算逗留期間。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昨應邀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中該法案的細則性討論。
為了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相關政策,法案將澳門居民在橫琴合作區居住、工作或讀書的情況的期間視為身處澳門及計算逗留期間,以審視相關居民是否滿足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及社會保障制度中,每年需留澳一百八十三天的規定,將個案式審批做法變為制度化的法律規定。此外, 法案亦規定在外地工作的澳門居民,如果負擔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且他們在合作區居住,則他在外地工作的期間也可獲計算為在澳期間。 另外, 為了便利澳門居民到合作區生活 , 法案亦規定合作區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可以用作申請疾病津貼。 法案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翌日生效。
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表示,認為有關修改有助便利居民於深合區工作及生活。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梁普宇在聯合表決聲明中表示,是次修法從制度層面完善澳門居民跨境生活及就業的社會保障安排,特別是針對性地解決了雙層式社保制度中,在深合區居住、工作或就讀的澳門居民居澳日數計算的問題,相關措施預計可惠及約二千名在合作區生活的澳門居民;同時將申請社會保障制度疾病津貼所需醫生證明文件的認受範圍擴至合作區,進一步完善區域「軟聯通」的建設具有積極意義。並提出,期望當局持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給付機制,優化社保的資源投放和管理;尤其應進一步優化養老金調整機制,檢視給付水平與長者生活需要的匹配程度。另指,根據當局資料,現時已加入央積金的僱員僅有三萬多人,仍有相當大的推動空間,期望當局出台鼓勵措施,加強央積金產品收費透明以及投資選項的靈活性等,提升參與意願。梁安琪、馬志成在聯合表決聲明中表示,認為有關修改是澳門特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的舉措,在規則銜接上有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