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首年管理維護費訂出

2026-03-17

共同管道控制中心(去年演習官方圖片)

【本報訊】環保局表示,為減少道路開挖和加強城市管線管理,政府跨部門積極跟進建設新城A區共同管道的相關工作,因應共同管道將於今年逐步投入運作,特區政府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共同管道的首年管理及維護費和分攤比率,以及進出申請費的相關價格,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共同管道管理及維護費的每單位價格、使用者分攤比率及共同管道進出申請費。

首年共同管道管理及維護費的每單位價格:每一千米為一千三百五十六點九七五元。

共同管道管理及維護費的使用者分攤比率方面,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分攤最多,約佔百分之四十六(電纜及公共照明),隨之是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約佔百分之百分之二十一(自來水及再生水)。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約佔百分之九(訊號線);MTEL電信有限公司,約佔百分之七(訊號線);交通事務局約佔百分之六(訊號線);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約佔百分之四;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約佔百分之三。

至於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專營公司向使用者收取的共同管道進出申請費:每米或不足一米為十元,每日或不足一日為六十元。

新城填海區A區的中區、北區共同管道及道路設計連建造工程於去年完成,總長度近四公里,加上之後附加的地下行人通道工程,總金額超過十七億元。而新城填海區A區的南區共同管道及道路建造工程現正進行中。

二○一九年,前行政長官崔世安鑑於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建造及維護地下設施方面具特別經驗,將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該公司對澳門有顯著利益,故豁免公開競投向該公司批給專營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

上述批給的期限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而新的批給已經續期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二○一九年的合同,共同管道由特區政府規劃及建造,專營公司負責管理,協調使用者使用及安裝公共服務管線;廿四小時實時監控;定期巡檢、保養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