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創新要圍繞「澳琴一體化」展開
2026-03-07
【正視聽】在全國兩會上,多位澳區代表委員提出建議,希望參考海南自貿港的立法模式,推動橫琴深合區的制度創新。這兩個區域都是國家重要的改革開放試驗田,但它們的定位、目標和立法模式卻各有特點。那麼,海南模式能否複製到橫琴?橫琴又該如何走出一條適合自己的立法創新之路?
海南與橫琴有著不同的定位,不同的立法需求。海南強調全域開放對標國際,海南自貿港的建設目標是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準自由貿易港。它的特點是“全島封關”,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獲得全國人大授權,在貿易、投資、金融等領域實行特殊政策。比如,海南在免稅購物、跨境資金流動等方面都有很大突破,其立法模式強調“系統性授權”和“整體創新”。
而橫琴則是服務澳門,聚焦協同。橫琴深合區的核心任務是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促進澳門與內地的深度融合。它的立法需求更側重於解決兩地規則銜接的問題,比如如何讓澳門企業在橫琴更方便地投資,如何讓兩地的職業資格互認,如何讓跨境資料流動更順暢。目前,橫琴的改革更多依靠政策協調,缺乏國家層面的統一法律支撐。簡單來說海南像是一個“全新版本的操作系統”,而橫琴則更像是在現有系統上“打補丁”和做優化。
海南的成功經驗表明,國家層面的立法授權可以大大提升改革效率。橫琴可以從中借鑒幾點,海南的突破性政策之所以能落地,是因為有全國人大的法律背書。橫琴如果也有一部專門的《深合區法》,就能避免“每個政策都要單獨協調”的麻煩。比如,澳區政協委員提出的“澳琴國際大學城用澳門法律管轄”,如果有國家立法支持,推進起來會容易很多。
相比於橫琴,海南的授權要系統化,政策不是零敲碎打,而是成體系推出。橫琴也可以學習這一點,比如在招投標、產業合作、跨境交通等領域“打包”出臺一整套規則,而不是每次只解決一個小問題。澳區人大代表提出的“低空經濟示範區”就需要這樣的系統性支持。當然,風險防控要跟上,海南在放開的同時,也建立了嚴密的風險防控體系。橫琴在推動規則銜接時,也要注意防控金融、資料等領域的風險,可以借鑒海南的“大數據監管”經驗。
由於定位不同,橫琴不能完全照搬海南,因為它的核心任務是服務澳門。因此,立法創新要圍繞“澳琴一體化”展開,首要就是優先解決澳門企業的痛點。比如,澳區政協委員提出的“1000萬以下工程優先澳資企業招標”,可以直接寫入法律;“澳琴標準”可以率先在醫療、建築等行業試點。其次,在民生領域先行先試。澳門居民最關心的通關、教育、醫療等問題,可以率先突破。比如“無感通關”模式可以擴大到更多口岸;跨境辦學的法律障礙可以通過立法明確解決。
不過,改革創新是與時俱進的,大灣區融合發展日新月異,海南自貿港的立法模式為橫琴提供了重要參考,但橫琴必須結合自身特點,走出一條“小而美”的創新之路。未來,通過國家立法明確橫琴的特殊地位,同時在具體政策上更貼近澳門需求,才能真正實現“琴澳一家親”的融合發展目標。
--昀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