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可交立會

修改行政法典

2026-01-08

李煥江關注五大法典的修訂工作計劃、進展及推動策略。

【本報訊】行法司黃少澤表示,政府首先提出修改《行政程序法典》是因為這法典與政府運作、效率密切相關,也確保市民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他強調,政府根據輕重緩急,以及市民需求、社會發展來訂定修改法典的順序。

議員李煥江關注五大法典的修訂工作計劃、進展及推動策略。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將優先檢討修訂《行政程序法典》,並逐步推進《民事訴訟法典》、《行政訴訟法典》、《刑法典》及《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

目前,《修改〈行政程序法典〉》法案已列入今年特區政府法律提案項目,將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民事訴訟法典》已完成基礎研究,今年開展相關諮詢工作;《行政訴訟法典》初步完成基礎研究,將配合《民事訴訟法典》有序推進;《刑法典》及《刑事訴訟法典》預計今年內完成基礎研究。

對於議員提出法律本地化的問題,黃少澤表示,本地化是首先考慮的重點內容。他以電子化為例,現在考慮本澳的電子化時,不會考慮葡國的電子化,而是考慮內地電子化的優點。他說:大家知道中國的電子化是最發達的。

至於入罪的問題,黃少澤指出,內地與澳門有根本的差別,本澳的犯罪沒有量的因素,內地的犯罪有量的因素;譬如內地的盜竊要達二千或三千元,才是刑事犯罪。他坦言,以上的規定對於保護市民法益、對於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是不合適的,本澳不會輕易按此方向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