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八份規圖草案

2025-12-05

【本報訊】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現在的土地將會改為「C2類商業用地」。工務局表示,根據行政法規,商業用地主要使用目的是與經濟活動有關,並允許設置科研中心及數據中心;「C2類商業用地」尤其用以興建辦公室用途的樓宇。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討論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份是氹仔偉龍馬路137-241號(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列明該地段用於「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設施」,但今份草案建議改為「C2類商業用地」。

工務局人員主動向城規會說明,根據第6/2022號行政法規,商業用地主要使用目的是與經濟活動有關,並允許設置科研中心及數據中心;「C2類商業用地」尤其用以興建辦公室用途的樓宇。

不過,政府在會議中沒有交代那幅土地將來是否繼續由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使用?是否有計劃拆卸重建?委員亦沒有過問。

另外,文化局收緊「亞婆井前地27號及亞婆井街1號」的規劃條件。二○一四年的規劃條件容許拆卸「副樓」,但今份草案改為保留,遭到委員質疑。

文化局副局長蔡健龍解釋,亞婆井前地是世界文化遺產,亦是「法定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該局不斷檢視重點區域,二○二二年已經更新「亞婆井前地7號及9號」的規劃條件,今份草案的規劃條件與之一致。

蔡健龍也表示,要求保留兩個地段的「主樓」及「副樓」的立面且不得加高,是因為「副樓」的建築風格、特色等都是對應「主樓」。若要活化,建築物內部是可以改造的。文化局歡迎申請人提供活化方案讓該局提供協助。

另一份草案涉及「位於鄰近青洲河邊馬路之土地」,面積為六千七百二十三平方米,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最大許可覆蓋率均低於二○一九年的規劃條件。

沒有委員發表意見,委員會主席黎永亮要求工務局人員說明在法定意見收集期收到的公眾意見。公眾認為,在「北區-1」的詳細規劃生效前便發出青洲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