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48號
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中國將對家庭成員的精神虐待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
2025-11-27
【香港中通社11月26日電】11月25日,在中國最高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檢副檢察長、全國婦聯副主席葛曉燕介紹,隨著中國社會交往方式的多樣化,檢察機關依據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將具有共同生活基礎事實的婚前同居關係認定屬於家庭成員關係,並將家庭成員身體傷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
葛曉燕說,檢察機關對於實施家庭暴力手段殘忍或者後果嚴重的,以及因為酗酒、賭博、吸毒等惡習長期進行家庭暴力的,依法從嚴懲處。
她強調,對於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為擺脫家庭暴力,在恐懼、無助等狀態下對施暴者實施傷害或者殺害行為的,充分考慮作案動機、犯罪情節等,依法從寬處理。特別是依法準確認定家暴犯罪案件中的正當防衛,檢察機關應根據施暴人正在實施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手段的殘忍程度,防衛人所處的環境、面臨的危險程度、採取的制止暴力手段、造成施暴人損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史等綜合判斷,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依法敢於作出不批捕或者不起訴決定。
據發布會消息,2021年以來,中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餘人,起訴3400餘人,家暴類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
據介紹,中國檢察機關2021年起訴涉家暴犯罪嫌疑人1200餘人,2022年以來,年均起訴人數降至千人以下,涉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較大。近五年來,有500餘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