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對歐盟豬肉及豬副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2025-09-06

【香港中通社9月5日電】 中國商務部5日公布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豬肉及豬副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公告,決定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據公告,自9月10日起,中國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歐盟的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時,應依據上述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5日介紹,應中國國內產業申請,2024年6月17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豬肉及豬副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今年6月10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將該案調查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16日。

據介紹,立案後,調查機關通過發放問卷、聽取評論意見、走訪相關中國國內企業及對歐盟企業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了調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歐盟相關產品的傾銷行為、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成立。

該負責人強調,中方一貫審慎、克制使用貿易救濟措施。2025年以來,中方未對歐發起任何新調查,僅對白蘭地、共聚聚甲醛2起反傾銷案件作出終裁。其中,在白蘭地案中,調查機關充分考慮歐盟企業訴求,以達成價格承諾協議方式結案。而同期歐盟對中方發起6起反傾銷原審調查,對中方16起案件作出初裁並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對12起案件作出終裁並正式徵稅。中方始終反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願與歐方通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貿易摩擦,共同維護中歐經貿合作大局。

該負責人說,下一步,中方將繼續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利,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