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應履行義務選出立法機關代表

特首去信三萬公務員促投票

2025-09-05

岑浩輝:公務員選出立法機關的代表,正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重要體現。

選管會早前已公開號召公務員應以身作則發揮帶頭作用,呼親喚友一齊九一四投票選愛國賢能。(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岑浩輝向三萬多公務員指出,按照修訂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立法會是《基本法》規定的特區立法機關,公務員選出立法機關的代表,正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重要體現。

多間葡文傳媒報道,行政長官岑浩輝為立法會選舉去信全體公務人員。岑浩輝在信中首先表示,將於九月十四日舉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是去年修訂《立法會選舉法》、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後首次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是澳門特區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動。

岑浩輝指出,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選舉不僅是一項權利,同時也是公民義務,全澳市民均應積極參與立法會選舉,透過投票選出自己在立法會的代表。作為特區管治團隊的一員,公務人員應積極響應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號召,認真履行投票的義務,並推動親朋好友前往投票。

岑浩輝表示,按照新修訂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各級公務人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基本法》規定的澳門特區立法機關,公務人員利用手中的選票選出立法機關的代表,正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的重要體現。

岑浩輝提出,各公共部門應為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日需要值班的公務人員前往票站投票提供便利,所有其他公務人員應提前做好當天的安排,在投票日踴躍前往所屬的票站投票,共同選出澳門特區立法機關的代表,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