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55號
2025年08月09日
星期六
顯榮圍五至七號規圖草案收集意見
2025-08-09
【本報訊】「顯榮圍五至七號」曾被城規委員認為是「關部行臺」所在地,但社科院考古所之後認為「關部行臺」的核心建築區域不在那裡。工務局第二次為這幅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文化局要求將來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由之前的十二點四米調升為二十點五米,與十九年前所訂的限高一樣。
土地工務局現為十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 (https://pse.is/7z7frf),其中一份草案──「97A030 顯榮圍五至七號」是第二次收集意見。
二○二一年四月,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顯榮圍五至七號」草案時,委員呂澤強指出,他與一些研究澳門歷史學者都認為,地段範圍正是清康熙廿七年時設立、澳葡時代遭澳督亞馬留所毀的「關部行台」之內,而這在一張一八三一年葡國軍事工程師繪制澳門詳細地圖也可看到。
呂澤強直言,「關部行台」是官方所設的機關,是證明中國對澳門「自古以來」擁有主權和治權的一個實物佐證,可謂是「愛國」教育重要項目,建議規劃和文化部門作深入研究處理。
二○二三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完成對有關地點考古材料的整理研究,並於去年二月向文化遺產委員會介紹。綜合考古遺跡和資料分析,「顯榮圍五至七號」遺跡的佈局與「關部行臺」的典型的清式衙署佈局不同,故並非「關部行臺」的核心建築區域,「關部行臺」衙門建築應該另有所在。
與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相比,今份草案有多項修改。用途訂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由之前的十二點四米調升為二十點五米,與二○○五年的「街道準線圖」所訂的一樣,這是文化局提出的其中一項具約束力意見。
文化局對今份「規劃條件圖草案」也提出「遵守七十六度角線」的具約束力意見,而草案定稿為「除遵守七十六度角線之外,最多只許增建同一垂直面兩層高之縮級樓層」。文化局亦要求「建築物設計需預留位置展示該街區的歷史資訊」,而且,「工程計劃需諮詢文化局意見」。
二○○五年,「顯榮圍五至七號」仍有完整的建築物,當時的「街道準線圖」列明文化局要求新建築的「立面採用粉刷牆面及木制或有色金屬制門窗」。
到了二○二一年,地段已沒有原先的建築物,「規劃條件圖草案」亦沒有以上對立面的規範;時任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明言,對完整性、重要性和歷史價值較低的圍里建築不會給予明確的保育意見,相關個案會交由業主自決保留延續與否。
「顯榮圍五至七號」是長期租借批地,土地面積為五百六十三平方米,未來要騰空六點二七平方米土地並歸入國有公產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途。「規劃條件圖草案」也建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最大許可覆蓋率均為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