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村長遭台當局解職 將提行政訴願

2025-08-05

【香港中通社8月4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台灣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出身於大陸,卻因無法提出“喪失原籍證明”遭到解職,成為全台第一例因大陸籍貫問題而遭解職的村里長。

台當局內部事務主管部門清查全台議員與村里長,發現5名村里長具大陸籍,進而要求鄉公所、區公所等主管機關,依照相關規定處理。規定稱,台灣民眾取得所謂“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鄧萬華是來自四川的陸配,8月1日確定遭解除職務。其村長一職將由鄉公所派人接替。

台媒報道,鄧萬華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份證,2022年首度參選學田村村長並當選,才任職幾年就因大陸籍問題被解除職務。

鄧萬華表示,自己從一個陌生人變成來台照顧公婆8年的兒媳婦、獨自撫養3個孩子的母親,也是6年前罹患漸凍症丈夫的全職照顧者。自己拿的是台灣證件也依法當選,沒想到如今因為“政治問題”被解職,覺得非常不公平,將提行政訴願爭取權益。突然失去收入也讓家裡經濟陷入困難,除了孩子要讀書,丈夫也要照顧,現在只能做零工賺錢。

富里鄉鄉長江東成表示,鄧萬華十分熱心,為鄉親安全福祉身先士卒。曾經颱風來臨水閘門打不開,她馬上請求鄉公所協助,免於淹水災害發生。弱勢村民的福利她也會盡力爭取,服務親力親為。對於鄧萬華解職,江東成感到十分可惜。他說,已窮盡各種方法,也曾寫陳情書,但台當局還是堅持自己的“法律見解”,因沒有明確“喪失原籍”的資料,只能解職。

台灣法律界人士認為,台灣與大陸屬於兩岸,並非“兩國”,不存在所謂“國籍”問題,陸配理應優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按其規定,陸配只要取得台灣戶籍滿10年,即可參選公職。輿論質疑,“大罷免”慘敗後,民進黨當局隨即對陸配村里長開刀,是在刻意“找茬”,藉此形塑所謂“兩岸兩國”的氛圍,為“抗中保台”增添柴火。

民進黨當局此前要求1.2萬名在台大陸配偶在6月30日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引發廣大陸配擔憂。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對此表示,民進黨當局刻意針對在台定居落戶多年、甚至20多年的陸配,在早已超過追訴期的情況下,限期要求他們補繳所謂“喪失原籍證明”,是典型的違法濫權、與民為敵行為,已遭到台灣輿論和社會的抨擊反對。

陳斌華指出,廣大在台定居落戶的陸配群體已經是台灣社會的重要成員,是台灣同胞的家人,是親人,也在不同崗位上為台灣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民進黨當局區別對待、蓄意打壓,再次暴露其“台獨”本性,他們口中的“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