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34號
2025年07月16日
星期三
AB橋未有方案
世遺委未有新決議都不能動工
2025-07-16
【本報訊】世遺委要求本澳提交「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遺產影響評估」報告。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政府現正聽取社會意見,未有方案、規劃,待有規劃後,便會進行評估和提交報告,聽取對方意見後再跟進。她補充,按照指引,世遺委未有新決議都不能動工。
世界遺產委員會(世遺委)的文件列明,雖然據稱「新城A、B區行車天橋」已考慮遺產的「山、海、城」景觀,但由於「天橋」有部分超出保護東望洋燈塔景觀的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訂明的限高,即使該限高僅適用於建築物,澳門亦應進行全面的「遺產影響評估」,並把《遺產影響評估》及相關建設計劃等文件送交世界遺產中心(世遺中心),由其諮詢機構進行審查。
「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設計連建造工程已經判給,金額超過二十一億元。為何在「天橋」招標前沒有進行「遺產影響評估」並送交世遺委?世遺委是否顧慮「天橋」可能影響東望洋燈塔景觀?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根據《世界遺產操作指南》、《遺產影響評估指引》,若符合特定情況可進行「遺產影響評估」。世遺委知道本澳有「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規劃,故要求進行「遺產影響評估」,但沒有說明在甚麼情況下提出這要求。她形容,世遺委要求為新建項目進行「遺產影響評估」是「正常機制」。
至於世遺委要求澳門於二○二六年十二月一日之前提交報告,梁惠敏指出,那是「正常機制」,有需要時,或者世遺委提出關注問題,遺產地會報告保護情況。本澳以前都曾按要求提交類似報告,二○二六年也將報告「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情況。
梁惠敏也表示,「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報告沒有提交期限,世遺委的要求是如果推進「天橋」的建設,就要提交報告。如果未有規劃或規劃進行中,就不能進行「遺產影響評估」,有規劃才能評估。她提出,政府現正聽取社會意見,未有「新的規劃」,之後再看看「通道」如何建設,從而按進度向世遺中心提交報告。
至於《「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行政法規,梁惠敏表示,本澳已向世遺中心提交最終版本,但沒有等到對方回覆便生效,這是因為本澳希望早些有法律依據保護「澳門歷史城區」。她提及,對方「讚賞」本澳按照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的技術建議來完成行政法規。
世遺委也指澳門沒有按照決議提交《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的《遺產影響評估》,只是提交了「摘要」。梁惠敏表示,可能存在「識知上的落差」,本澳已經提交主要內容,將會按要求補充更加完整的已有資料。她強調,那份《遺產影響評估》已經完成,且曾舉行相關的新聞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