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天空

民航活動法立會細則通過

2025-06-20

民航法生效,本澳民航不再專營,改發牌制。(資料圖片)

運輸工務司長譚偉文與民航局長潘健華列席審議。

【本報訊】開放本澳民航市場不再專營的《民航活動法》法案,昨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將於明年(二○二六年)二月一日生效。政府未有提何時開展新民航客運牌照競投,只重申會在具條件時逐步去加。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昨在立會表示,政府一直抱著「開放天空」的態度,透過今次法案適度引入競爭,在維持市場穩定前提之下,改善市場環境,進一步為民航業創造必要發展空間,藉此滿足廣大市民和旅客對更優質的航空服務需求。政府也期望透過各航空公司間適度和健康的競爭、優勢互補,為澳開通更多航線,拓展澳航空網,更好發展澳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之定位。

議員林宇滔和高天賜關注何時開展相關牌照競投。譚偉文說,客運方面,當局想法是先考慮確保航空安全及保障市場穩定前提下,傾向採循序漸進的策略,不為現市場結構帶來負面影響,於具條件時就「逐步逐步」增加客運牌照數目。

譚偉文強調,政府會因應實況市況逐步推動,前期準備工作定按步就班去做,包括全力推動補充法規之草擬,不代表他們「乜都唔做」或「放慢手腳去做」。

貨運方面則「全開放」,不設數目限制。有關公司符合本澳航空法例和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和措施要求,就依法可取空運經營證明書後就可業,相信開放時間會很快。

譚偉文指出,本澳民航貨運量持續增加,如去年增幅達兩成。據了解已有一些具規模的公司表達在澳經營的興趣,故相信法生效後會有實力經營者加入,會對貨運業發展有正面幫助。

民航局局長潘華健補充,開放是不只保護本澳航空公司,同時是希望多元化,讓外地航空公司也飛澳,故本澳與外地航點磋商航班協定等都是盡量對等、不設數量限制。

就航權分配,潘指當局已就此準備行政法規,監管航權分配,合理和平衡將是該法規的重點之一。相關法規規章會在未來開展新航空公司牌照競投時同步出台。

為確保現有的航空運輸服務承批人營運不中斷,並維持提供航空服務,該法設有過渡性條款,現有承批人(即澳門航空)會自動獲發牌,毋須參與任何競投。林高及謝誓宏三議員就該條投反對票,批評是度身訂造,並對未有開放競投時間感失望。

譚潘兩人均稱政府關注澳航營運運作問題,會透過官方派駐的代表,積極推進其開展系列改善措施,並要求包括澳航在內所有公司跟進投訴和建議,做好客服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