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09號
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二常會討論修改公務員通則及相關法規
2025-06-17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邀請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其他政府代表,列席分析及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會議。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保留公務人員的醫生檢查證明僅限醫院、衛生中心或衛生站,或與衛生局訂立協議的非謀利醫療機構發出,不接受予私人診所發出的醫生檢查證明。
陳澤武(見圖)會後表示,政府向二常會提交該法案新工作文,新工作文本中接納了立法會顧問團意見,對部份條文作進一步清晰,包括進入公職年齡上限為五十歲、擔任公務年齡上限為六十五歲,清晰退休年齡。另外,公務人員所提交的醫生檢查證明,只限醫院、衛生中心或站,或與衛生局訂立協議的非謀利醫療機構,暫不接受予私人診所發出的醫生檢查證明,但政府代表指,可考慮開放私人診所醫生發出的醫生檢查證明,但不是今次修法範圍內考慮。另外,法案適用對象中,列明以個人勞動合制度及專有人員通則任用人員均適用,即全部公務人員均適用該法案,另外,法務修改了公務人員的出生津貼,在現基礎上加十點薪俸點。
陳澤武又指,政府希望下月上旬可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全體大會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