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1005號
2018年10月05日
星期五
台灣重罰非法作業遠洋漁船
2018-10-05
【香港中通社10月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漁船“福甡11號”涉嫌違反國際漁業公約,台灣農委會漁業署4日公佈調查結果,該漁船船員工時過長、工資不足,總計開罰漁船主55萬元(新台幣,下同)、撤照5個月;另罰中介業者200萬元,並將船主、船長、中介移送法辦。
由於國際組織揭發台灣遠洋漁船非法作業,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警告,至今年10月滿3年,若黃牌無法解除將轉為紅牌,展開貿易制裁,恐衝擊年產值500億至600億元的產業生計。由於黃牌將屆滿3年,歐盟官員將來台了解當局對於遠洋漁業是否落實執法,卻適逢“福甡11號”漁船在南非被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指控有非法作業、剝削船員情形,漁業署隨後召回漁船進行調查。
漁業署當天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確認該船有工資不足每月450美元、休息時間每天不達10小時、提前解約,以及船居生活照顧不佳等問題。另外,未經許可僱用外籍勞工,也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該船還被調查出漁獲回報也不實。
農委會表示,這是針對台灣遠洋漁業薪資不足第一個處罰的案例,也是首次針對中介重罰案例。台灣遠洋漁業的勞工大部分是外籍勞工,如果無法遵守相關規範,未來的永續經營會遇到更多國際挑戰。這樣的懲處,不只是為了撤除黃牌而努力,也是為了永續經營。
農委會也提到,至於未來漁工人權的保障,究竟是要依照現行漁業署的辦法,或者是透過勞基法、還是國際公約,現在正密集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