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前秘書長 財產來源不明入獄服刑

2018-09-29

【香港中通社9月28日電】 台北消息:前台灣“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28日入獄執行。

林益世被控在2010年立委任內,受賄6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又在2012年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有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2012年他被揭發涉貪後,同年6月29日因索賄嫌疑而辭職。

林益世當天上午10時許在妻子等10多名親友陪同下現身台北地方檢察署,由於現場有大批媒體守候,林益世的親友出手阻擋媒體,雙方因而爆發激烈的肢體衝突。林益世在多名法警戒護下現身,此時雙手已被上銬,由法警押解上囚車,轉往台北監獄執行。

本案受賄部分,台灣最高法院今年8月底以判決理由不備等為由,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更審;僅就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2年定讞。至於被控索賄8300萬元連同洗錢部分,因一二審均判無罪,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

此外,林益世母親因案發後焚燒鈔票,以及將1200萬元現鈔埋入魚池,涉犯滅證罪,維持原審判決5個月;而林益世的妻子、舅舅涉及收賄及洗錢的部分,確定無罪。